二代健保
建議炒股炒樓族要多繳   

Fred看到這則新聞差點笑死又氣死

1913年之前,由於「公司」擁有極大的威力

(資金調度自由、能跨國運作、不受政府管轄等)

「公司」的只能因為「超艱鉅任務」才能獲准成立

(當時著名的公司所負責的是:建立巴拿馬運河、

橫跨全美的高速公路網、跨國電信電纜與輸油管等工程)

並且在工程完工後要徹底解散

 

但是洛克斐勒看出「公司」的威力,

因此「說服」(Fred看多半是威脅利誘)美國政府,

讓他繼續擁有「公司」這種實體

結果造就他成為一代富豪。

為什麼會這樣?

這是因為「公司」和「自然人」之間

有著根制度根本上極大的不同。

 

「自然人」就等同於國家的奴隸一樣,

訓練、運用、管理、課稅樣樣都來,

完全沒有規避(更別提反抗)的餘力。

自然人就沒有這麼幸運,

一開始就輸在起跑點。

自然人在看到自己薪資之前就被「預扣」,

一直要等拿到最後的一點點工資時,

消費者才能拿去投資、買房、買車來享用。

所以產生一般民眾的「儲蓄」心態,

希望累積多一點錢之後

再來改善自己的生活品質。

 

反觀公司可以「先報銷,後課稅」,

亦即把公司賺來的錢先拿去投資、買房、買車

先享用到成果,年底再根據最後的盈餘報稅。

古人有言:「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」

所以公司可以挾著這項優勢,

優先使用新的生財工具、新科技、與新人才

加速累積本身的實力與財富。

 

舉一個簡化的例子來說,

自然人月賺十萬,稅先稅扣一萬,

實質收入每個月以「九萬」計,

假設他年底用現金買了一部80萬元的國民車

雖然現金只剩下28萬元

12 x 9萬元減去80萬);

年底他被政府課稅時,

會以108萬的「綜所稅」來計算;

反觀收入支出和上例一模一樣的公司,

雖然公司在年底也用現金買了一部80萬元的車,

假設政府認可該公司可以報銷所買的車,

那麼公司年底被課稅時,是以28萬元來計算

而不是108萬。

 

更別提今日的「跨國公司」

若某個國家的稅制是「屬人主義」

那麼公司又不是人,

自然享有上述稅賦上的優勢;

若該國稅制採用「屬地主義」(台灣),

那麼聰明的商人就把「交易事實發生地」移到國外

就可以規避該國課徵稅率

這就是為什麼曾經錢淹腳目的台灣,

現在這麼缺錢的原因。

有錢人和公司老闆們都將公司和生意遷至國外,

藉此來避台灣的稅。

例如在大陸開辦工廠生產後運往美國銷售,

這和台灣一點關係也沒有,

故台灣政府一點稅也抽不到。

(但由於交易事實發生地發生在中國和美國之間,

所以必須繳納這兩國的稅)

 

其實台商都有在繳稅,

但是繳的是給其他國家。

Fred相信反正都要繳稅,

如果給台商選擇

台商還是寧可交給台灣政府。

但是由於台灣政府沿用古老的「戶籍」思想

稅制還在採用「屬地主義」,

所以國家這個主人越來越窮,

因此它的奴隸們(國民)也跟著受苦。

 

現在人人都可以成立公司

所以想要致富,

一定要先擁有自己的公司。

那怕是小小一間,在收到錢之後,

先報銷一般公司或人平常都會消耗的

紙張、通信費、墨水匣、郵資等等

就能發揮「先享受免繳稅」的功用

讓你提前累積人生的第一個一百萬喔。

 

所以Fred看到這則新聞差點笑死又氣死

笑死的是:Fred再次聲明:

政府絕對課徵不到有錢人的稅!

除非政府利用古代「抄家」的手段

要不然是得不到他們想抽到的稅錢。

真正的「公司」實體可以超越國家

在地球任何角落做生意賺錢,

並把錢匯回擁有人所居住的國家。

任何政府是無法對付「不在自己國境內」所成立的公司,

(除非用武力抄家手段例外)

政府不逼它,老是抽不要稅;

政府一逼它,它就出走。

告訴你:政府抽不到就是抽不到!!!

台灣政府只能抽比鄰近國家更少的稅

吸引並鼓勵有錢人來台大量設廠開公司,

然後希望開辦的數量「非常大」

(例如開曼群島等)

才能徵到自己原本想要的稅金額度。

 

所以Fred跟在世界大師身邊,

許多人都認為將來「國家」

因為入不敷出而難以為繼,

將來世界上養活人民、執行法律、管理人民的實體,

會是公司,而不是國家。

 

氣死的是:

這是那個白癡想出來的餿主意?

台灣許多公司產業都已經外移了,

只是把家人留在這裡,

自己經常飛回來聚聚。

現在如果這樣搞,

那麼有錢人連住在台灣的意願都沒有了。

要不然就會開始紛紛放棄中華民國的身份,

以其他國的護照來台,就能規避這項規定。

再則,炒股炒房是我的本事,

課徵股票房地產的資本利得就算了,

投資賺錢跟「提高健保費率」有什麼屁關係?

(抱歉,太激動了,用了不雅的字)

真是亂來。

哪天政府開始異想天開,想盡各種辦法徵稅,

例如:

誰買的衣服鞋子比別人多,也要課更高的稅…

誰的頭髮多又密,也要課更高的稅…

誰蒐集的郵票棒球卡比別人多,也要課更高的稅…

誰的網站部落格人次多,也要課更高的稅…

誰上美容院的次數頭髮多又密,也要課更高的稅…

誰逛夜市的次數比較多,也要課更高的稅…

反正只要政府認為這些人的生活一定過的比別人好,

所以就可以理直氣壯的向他們課更高的稅…

這根本就是在懲罰任何想要提高生活水平的百姓

Fred想起也有一種政治實體擁有同樣的思維

那種政治思想就是

「共產黨」。

 

「炒股炒房」與「健保費」

「瀏覽人次」與「實際收入」

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干的事情。

看樣子政府真的沒有人才了,

怎麼會讓這種天兵發佈這種辦法?

 

二代健保 建議炒股炒樓族要多繳

更新日期:2010/04/02 04:11

〔記者王昶閔、施曉光/台北報導〕

健保監理委員會昨日下午討論二代健保法草案,

部分監理委員建議,未來收取保費的家戶總所得中,

應納入炒股、炒樓的資本利得;此外,保費級距的

上限應該提高至一千萬,不但可降低費率,更符合公平正義原則。


健保監理委員滕西華表示,未來二代健保實施後,

計費基礎將由現行的個人月薪所得,改為家戶總所得。

所得上限切點的高低,會影響費率高低,上限設得越高,

整體費率就會越低,一般民眾所需要繳納的保費就可以減少。


滕西華表示,建議下限為二十二萬元,上限不應低於五百萬元,

建議應該切在一千萬元,九十六年時,健保監理委員會

也是如此建議,而上下限之間的所得級距應該越密越好,

如此費基才能儘量貼近實際所得,更為公平。


家戶總所得的內涵與定義,除了獎金、津貼、租賃所得外,

還應包 括證券交易、不動產交易所得等資本利得,

這些是有所得可以課徵,所得稅卻不去課的部分,

並非地下經濟所得, 如不納入家戶總所得,

就無法向真正的有錢人收到保費,落實二代健保的公平正義原則。


為推動二代健保,衛生署長楊志良昨天拜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林鴻池,

溝通修法方向,衛生署相關業務官員前天也已向立法院衛環委員

會召委楊麗環報告草案大綱, 衛生署希望二代健保修法本會期內

至少要走完初審程序。


楊麗環指出,二代健保修法草案可望於下週行政院院會討論,

下週三衛生署長楊志良將向立 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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